各设区市及义乌市体育部门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<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>》和《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》(体发〔2020〕1号)精神,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,增强学生体质,培养体育后备人才,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》(体青字〔2013〕10号)、《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》浙体青〔2015〕300号文件要求,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—2025周期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(以下简称“阳光基地”)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普通中、小学校(其中各级体校不参加认定)
二、认定程序
(一)根据各市通过体教结合等形式,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以及取得相应业绩等综合情况,择优推荐、确定2022—2025周期“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”(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)。
(二)各申报学校于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,并通过业余训练管理系统报送各市体育行政部门。
(三)各市依据推荐名额数量,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对本市申报学校的复评工作,复评后将学校进行择优排序推荐申报,并将申报材料通过业余训练管理系统报送省体育局。申报材料中须包含人才输送、大赛成绩的证明材料,如输送正式文件、获奖证书扫描件、在校证明材料等。
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:
1、2022—2025周期“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”认定申报表(见附件2)
2、2022—2025周期“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”认定检查汇总表(见附件3)
3、2022—2025周期“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”申报学校排序表(附件4)
(四)复评、统评时学校可使用电子文档介绍、备查。逾期申报者,将不予受理。
(五)申报流程:各申报单位通过业余训练管理系统报送,审批完成后将申报材料打印、盖章、制成PDF版格式,分别在浙政钉机关内部“最多跑一次”和业余训练管理系统中上传。
(六)省体育局联合省教育厅将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统评工作,并公布本周期“阳光基地”认定结果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单位要高度重视“阳光基地”认定工作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各项工作。
(二)各市体育部门联合市教育部门按照浙江省体育局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》的通知(浙体青〔2015〕300号)文件要求,申报学校须是市级体育特色学校(体传校阳光基地)或2018—2021周期及之前的省级“阳光基地”,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,对照“阳光基地”评分标准进行检查、审核后申报。
(三)各市依据分配名额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择优排序推荐申报学校。
(四)各市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依据基地认定办法,实事求是地开展本地区复评工作。
(五)省体育局与省教育厅在统评阶段将对有争议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,对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,将视情况取消“阳光基地”申报资格,严重者将在全省通报批评。
(六)各附件可从浙江体育局网:http://www.zjsports.gov.cn下载。
(七)业余训练管理系统报送网址:https://gl.tyj.zj.gov.cn:8443/login.html
联系人:谷娜,电话:0571—85062139。
浙江省体育局
2021年12月24日